6月16日早晨,中国商务部发布三条涉美反倾销调查消息。

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发起期间复审调查

2018年6月15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52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 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发起期间复审调查。该产品英文名称:Certain Alloy-Steel Seamless Tubes and Pipes for High Temperature and Pressure Service,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73045110、73045190、7304591 0和73045990项下。本次调查应在2019年6月16日前结束。

2014年5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4年第3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 钢无缝钢管征收反倾销税。2018年5月10日,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表中国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 钢无缝钢管产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期间复审。

商务部对美国欧盟的进口相关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钢管反倾销措施发起期间复审调查

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产品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

2018年6月16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9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产品反倾销 调查的初步裁定。

商务部初步裁定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产品存在倾销,中国氢碘酸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 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进口氢碘酸产品实施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裁定 ,自2018年6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和日本的氢碘酸产品时,应依据裁定所确定的各公司 倾销幅度(41.1%-118.8%)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8111990项下。该税则号项下的其他产品不在本次反倾销措 施产品范围之内。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50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反倾销调查初步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50号

【发布日期】2018-6-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10月30日,商务部(以下 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67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即 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乙醇胺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 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调查机关作出初步裁定( 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步裁定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存在倾销,国内乙醇胺产业受到实质 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 18年6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被调查产品的具体描述如下:

调查范围: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

被调查产品名称:乙醇胺(包括:一乙醇胺、二乙醇胺、三乙醇胺),英文名称为Ethanolamines, 简称EA。

一乙醇胺,又称:单乙醇胺、2-氨基乙醇、2-羟基乙胺

英文名称:Monoethanolamine, 2-Aminoethanol, 2-Aminoethyl alcoho (简称:MEA)

化学分子式:H2NCH2CH2OH

结构式:

二乙醇胺,又称: 2,2'-二羟基二乙胺、2,2'-亚氨基二乙醇

英文名称:Diethanolamine,2, 2'-Dihydroxydiethylamine, 2,2'-Iminodiethanol (简称:DEA)

化学分子式:HN(CH2CH2OH)2

结构式:

三乙醇胺,又称:三(2-羟乙基)胺、三羟基三乙胺

英文名称:Triethanolamine, Tris(2-Hydroxyethyl) amine, Trihydroxytriethylamine(简称:TEA)

化学分子式:(HOC2H4)3N

结构式:

物理化学特性:乙醇胺是一乙醇胺、二乙醇胺和三乙醇胺的总称,通常由环氧乙烷和液氨反应制得,是一种同时具 有胺和醇的部分共同化学特征的醇胺类有机化合物。乙醇胺外观通常为无色至淡黄色透明液体,在溶点以下为无色 至淡黄色固体,略带胺味,具有吸湿性,可溶于水、乙醇等,微溶于苯、乙醚等。

主要用途:乙醇胺主要用于生产表面活性剂、农药及医药中间体、日用化工品及个人卫生用品。乙醇胺也作为原材 料用以制作乳化剂、荧光增白剂VBL、炼油(酸性)气体处理剂、水泥助磨剂、切削液、减水剂、工业防冻液、 石油添加剂、皮革软化剂、润滑油抗腐蚀剂、防积炭添加剂等,广泛应用于工业清洗、气体净化、农药及医药、日 用化工、纺织印染、建筑建材、金属加工等行业。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9221100、29221200和29221310项下(2 017年起29221310调整为29221500)。本次调查的产品范围不包括29221100项下的单 乙醇胺盐和29221200项下的二乙醇胺盐。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美国的公司:

1.陶氏化学公司 75.3%

(The Dow Chemical Company)

2.英力士美国公司 97.3%

(INEOS Americas LLC)

3.亨斯迈石化有限公司 97.3%

(Huntsman Petrochemical LLC)

4.其他美国公司(All Others) 97.3%

沙特阿拉伯的公司:

1.沙特基础工业公司 11.7%

(Saudi Basic Industries Corporation)

2.其他沙特阿拉伯公司(All Others) 18.7%

马来西亚的公司:

1.国油石化衍生公司 18.3%

(PETRONAS CHEMICALS DERIVATIVES SDN BHD)

2.其他马来西亚公司(All Others) 20.3%

泰国的公司:

1.TOC乙二醇有限公司 37.6%

(TOC GLYCOL COMPANY LIMITED)

2.其他泰国公司(All Others) 37.6%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自2018年6月2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时,应依 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 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

四、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可向调查机关提交书面评论意见。

来源: 商务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