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生活,税是一个躲不过去的话题。每年辛苦赚来的钱,将近一半要交税;买个东西吃个饭也得交税... .

更离谱的是,人去世了也不能一了百了,去世都得交很多税,而且很可能是你一生中缴过的最高税款 。

纳尼?!还能不能愉快的死亡了?

在加拿大,人死了要交哪些税?

小编来帮你理理啊:加拿大税法有一条规定,死亡时视同出售(Deemed Dispositions upon Death)。意思就是,人去世后,名下的资产需要清算,增值部分视同实现了,则需要申报交税。

资本增值税

我们来举例说明一下:

有个人去世,他名下有两套物业,其中一套可以免交增值税,另外一套则需要按规定计算增值税后,受益人才可以 继承。假如,当初购买第二套房子是100万加元,去世时房子增值到300万,则需按100万(50%)增值 计算增值税。

你想想啊,许多老移民自住的房屋从20年前移民时,以40万元买入的。以多伦多现在房价这个涨涨涨的趋势, 现在已升值至接近200万元了...

那么房屋增值部分的一半,也就是70万,要放在当年的收入里面上税32万。

注册账户的收入税

你注册账户上没有用完的钱,也要算在你当年的收入,交完税以后才能留给子女。

假如一个人是在11月30日去世的,那他要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有两个部分:

当年1月1日到11月30日期间的全球收入。11月30日当天,他名下的所有资产视同售出,以当天的市场交 易公平市价减去当初购买时的成本价,如果有增值,增值的一半和其他全球收入加到一起,计算需要缴纳的个人所 得税。(换句话说,基本这个人遗产的一半,都得上交给政府)

当然,这个人已经死了。那这笔税款当然就落在了子女的头上。这对继承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下一代继承房产时 怎么合理避税?

如果该物业是自住(principal house),在加拿大税例来说,是唯一赚钱仍可免税的项目。

当一个人死后,政府会把这人名下的财产视为按当天的市场价变卖。如果一个人在死之前卖掉自住屋,纵使这是在 20年前以40万元买入,现时升值至200万元,升值的160万元不用交资本增值税,买屋的40万元原本就 是税后收入,也不用再交税。

如果将卖屋所得的钱“送赠”给子女,子女也不需为这笔财产交税。但如果是自住屋以外的房产,例如买来投资收 租的单位,不论在生前转移还是死后变成遗产,都要缴付资本增值税。

还是举一个例子:

C先生生前订立遗嘱,死后才将出租屋分给子女,这样单位的升值一样要计算资产增值税。这种情况下,承继物业 的子女,便要交出资产增值税,物业才可转到名下。

会计师:预早订立清晰遗嘱

对于如何有效地将资产转移至下一代,会计师梁万邦表示,实在没有甚么独门方法适合每一家人,但早一点进行周 详计画,订立清晰的遗嘱至为关键。

他指出完全没有为身后作任何规画及安排,也没有遗嘱讲明过世后的财产如何分配,所需付出的税款及遗产验证费 ,相对而言是最贵的。

以房屋为例,一旦变成遗产屋,可能要拖延一、两年后才完成整个卖屋程序,法庭之后才分钱给有资格分钱的后人 。另一情况是,房屋因为多种外在环境因素而未有即时变卖,例如有官司、受益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闲置著等升 值,当这间屋经过一段时间才变卖,期间的升值部分要交税。

“如果遗嘱只写将资产平均分给几个孩子,则甚么也要分几份。如遗嘱没有写清楚,房产便会拨入了死亡信托(e state),变成了遗产屋,也要交验证费。信托可先卖屋,赋税后才再分钱给后人。但期间升值了的房价,会 根据信托的税率课税,最高可达53%。我会建议做遗嘱时,找一位好的税务专家及律师协助,按照每个家庭的需 要来设定遗嘱内容。”

联名房产逼遗产验证费

虽然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有遗产验证费(probate fee),各省收费略有不同。安省的遗产验证费,为遗产的市价总额的1.5%。具体来说,安省的遗产验证费 分两阶段徵收,遗产总值首5万元,验证费是0.5%,超出的金额收取1.5%验证费。如果需要进行遗产验证 的资产达200万元,该费用便要3万元。

遗产验证费的计算项目,包括物业、银行户口、投资、商业利益、汽车及其他在安省的资产。简单来说,所有列在 遗嘱中的全部财产,都要缴付验证费用。不过,并非所有遗产都需要验证。

注册退休储蓄计画(RRSP)、注册退休收入基金(RRIF)、免税储蓄户口(TFSA)和人寿保险,如果 有指定受益人,便可扣除在外。

父母和子女开设的联名帐户及联名房产,都可避过一笔遗产验证费,所以经常听到老人家说,要不要把子女的名字 也加入房产,还是早点将房产转名给孩子?对此提早转移资产的做法,梁万邦并不鼓励。

转移物业存风险

“提早转移物业给子女有多个风险,假如子女离婚,业权便会被对分,如担保生意,出现经济状况时,随时被银行 封屋,当然也有忤逆仔女赶父母到老人院等等。如果是为了节省那少少税金而冒这么多风险,随时得 不偿失。

“有例子是,父母在65岁退休时,假设自己会活到100岁,便将7成业权转移给子女,当作是一次过缴交未来 35年的租金,并在合约中写明,子女要让父母在屋中住到100岁,不可赶父母走,但是一家人要写到这样,倒 不如不要先付出了。”梁万邦慨叹道。

很多人心里的想法是,反正迟早都要将资产留给下一代,但子女如何运用,到时已看不到了,倒不如趁还在生时, 把钱分给子女,协助他们早日完成梦想。梁万邦建议,父母想减低业权转移后的风险,可将已供完的房屋重新做按 揭,将钱分给子女,等于在有生之年,看到下一代如何运用自己的资产。

“现在房价炽热,原来40万元的屋都升值到200万元,父母再按拿出100万元分给子女,并由子女负责还款 。等到父母百年归老后,才卖屋偿还按揭。当然这样也有风险,就是楼价忽然大跌,道致资不抵债。但人死债死, 银行既然愿意借钱给一位老人家,这便是银行的风险了。”

他建议,购买人寿保险,并指定受益人,是减轻后人因承继遗产而可能面对的税务负担,因为人寿保险的赔偿是免 税的。

来源: 加拿大都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