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是福利社会,很多移民都会误会,认为“福利社会人人都有养老金”,在他们看来,移民到了加拿大,未来 的养老问题,主要应该通过社会福利去解决。

实际情况是有很大差异的。加拿大的养老金制度,恐怕是西方数一数二复杂的养老制度了。这个“最复杂的养老体 系”中,有老年金(OAS)、养老金(CPP)、养老储蓄基金(RRSP)三大部分,除此之外,还有配偶补 贴、私人养老储蓄等一些补充部分等。

这其中完全由政府负担的仅是很少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并非如国人所理解的 “政府福利养老人”,而主要仍是“自己养自己”。政府负担的部分是老年金,所有资金来源都出自联邦政府税款 。但这部分钱可不是那么好拿的:按照规定,只有 在加拿大定居满10年,年满65岁后才有资格领取老年金;定居满40年,才有资格领取全额老年 金。

一对印度裔夫妻移民至加拿大之后,把孩子留在加拿大就学,而自己却是在非洲的利比亚长期生活和工作。当这对 夫妻终于退休之后,跑回加拿大申领加拿大的退休金,但却被主管机构拒绝。夫妻俩不甘心,向加拿大社会保障委 员会普通庭求援,被驳回之后又上诉,但上诉庭也认为,「拥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并不意味着此人就符 合申请养老金的加拿大居民的要求,」,再次驳回上诉。

这对分别出生于1944年和1946年的印度裔夫妻,大部分生活和工作的时间都是在非洲的利比亚。1993 年6月,这对夫妻带着他们的3个孩子登陆加拿大。他们把孩子安顿好之后,自己又返回利比亚继续工作和生活, 但也不时地在利比亚和加拿大之间往来,直至2009年12月,夫妻俩退休之后才彻底在加拿大定 居。

夫妻俩不死心,又向加拿大社会保障委员会普通庭提出上诉。他们声称,虽然自己经常往来于加拿大和利比亚之间 ,但与加拿大还是关系紧密;而且他们从1993年开始就一直有向加拿大税务局报税,而且每次离开加拿大,离 境时间都不超过6个月。

但普通庭裁判官还是否决了这对夫妻的上诉,主要理由是,他们在加拿大居留的时间太短。从1993年6月至2 011年4月间的18年中,夫妻俩80%的时间是居住在利比亚,他们几乎都算不上是加拿大居民,申领加拿大 的退休金更是无从说起。

上诉庭的仲裁官纳瓦兹(Neil Nawaz)首先分析了相关法律。根据加拿大的移民法,一个人在18岁成年以后,必须在加拿大居住满至少4 0年,才能领取全额养老金;如果此人在加拿大居住10年以上,也可以拿到部分养老金。

但上述两种情况都强调,是居住而非出现。居住的含义是当事人把加拿大当成家和作为主要居住的地方,但如果此 人只是踏足加拿大,就只是出现。

而裁判官发现,被告在18年中加起来只住了3年,即便这对夫妻中的丈夫仍保持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妻子更是 拿到加拿大国籍,但移民部对居住的要求和社会保险部门的要求有异,拥有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并不意味 着此人就符合申请养老金的加拿大居民的要求,因此裁判官的这个决定并无不妥。

加拿大18-70岁从事固定职业的人,都要被强制参加养老金计划,该计划规定,雇员和雇主按1:1的比例从月工资中提成 养老金,该比例在1965年养老金制度建立时为各3.6%,如今已涨到各9.9%。

一个劳动者必须从事这种固定职业至少满40年,才有望取得足额养老金。“足额养老金”每月通常也就只有几百 至一千多加元,且养老金也和老年金一样,有不足年份的折扣比率,如果工作不满40年,那么吃亏 就大了。

如果仅靠老年金、养老金,大多数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会很低,因此许多加拿大人都会参加养老储蓄基金和私人养 老金计划。这种计划系给予固定职业者的一种福利,即允许他们购买一定比例的RRSP(注册养老储蓄计划), 这笔钱由专门基金负责运作、投资,雇员退休后可以获得本息收益,政府则会提供必要的投资指导并保证基本收益 ,同时,给予购买基金者以税务抵扣优惠。

一般来说,养老基金收入会占个人养老收入的35%左右,但和养老金一样,只有从事固定工作者才有份参加,且 工作年限越短,退休后收益也就越少。

加拿大人不论其资产或收入,均可获得高龄保障养老金。OAS无须供款。由于领取资格视乎若干居留年数规定, 因此新移民并不能享有全数养老金。

但如果你是加拿大公民或移民,年龄在65岁或以上,在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则可以获得部分O AS退休金,其计算方法是根据你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期计算。

(1)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40年以上的,可得到全额;

(2)少于40年,则按照18岁以后在加拿大居住的年数来计算,每住满一年,可领取全部金额的1/40;

(3)目前最新的数据是,2013年全额养老金数为$546。每年政府会根据消费者价格指数(CPI)对养 老津贴加以调整,以反映生活费用的提高;

(4)可领取的OAS额度与年收入有关,除非年收入超过$71592后,OAS额度会降低;

(5)此外,如果年满18岁以后,在加拿大住够20年,即使在国外居住,你仍可领取OAS。

除魁北克省以外,加拿大各省都实施加拿大退休计划。加拿大退休计划是一项公共保险计划。加拿大居民在每月的 收入中扣除一定数额的退休金供款,在退休后或身体长期有障碍的时候,就可以通过这项计划得到补 助。

新计划将最大化加拿大退休金计划的收益,基于个人年度收益的份额,从年收入的四分之一增长到三分之一。这意 味着平均年收入在5万加元(约合人民币 25.2万元,编者注)的员工,可以获得每年1.6万加元(约合人民币8万元,编者注)的退休福利,高于原 来1.2万加元的水平。

财政部表示,“加拿大近四分之一的家庭即将退休,然而他们可能面临退休储蓄不足的风险。一个更好的退休金养 老计划是我们对加拿大中产阶级的核心承诺。加拿大退休人员将有更多的钱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从而提高加拿大人 的生活质量并且为加拿大整体经济增长创造条件。”

在宣布新计划前,Bill Morneau已经与各省达成协议,对联邦计划进行有意义的改变。然而魁北克省将继续使用自己的养老金计划 。政府方面预计,加强后的加拿大养老金计划能提升加拿大经济0.05-0.09%左右。

与此同时,由于有更多资金流入经济,新的退休金计划可能会带来6000-11000个就业机会。然而,对于经济带来的益处可能要在2025年该计划完全实行后才会有所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