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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纽约法院向大学研究用黑猩猩颁布“人身保护令”



xinxinwen
04-21-2015, 14:26
据外媒报道,纽约最高法院的Barbara Jaffe法官,已经向一对被关在大学研究设施中的黑猩猩们授予了与被拘押的人类相同的法律权利。法院称, 它们被石溪大学用于研究用途,但现在已被赋予“人身保护”——也就是说,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被关押者 有权挑战将其拘押的有效性。2年前,动物保护组织Nonhuman Rights Project为四只黑猩猩的“人身权利”而发起了诉讼。




该动物保护组织表示,石溪大学(Stony Brook university)里的Hercules和Leo(以及另外两位“伙伴”)遭到了非法监禁,它们理应被 转移至避难所。

2013年的时候,3名下级法院的法官均驳回了该案件,但是Nonhuman Rights Project一直没有放弃,并且最终说服Jaffe法官相信这“几位”动物足够聪明,并赋予它们基本的“ 人身权利”。


大猩猩的辩护律师

Jaffe已勒令一名石溪大学的代表在5月6号那天出庭,并响应Nonhuman Rights Project的请愿。在作出该校是否能够留下这两只黑猩猩的决定之前,法官组织会旁听双方的意见陈述。

加州佩伯代因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教授Richard Cupp在接受《科学》采访时表示:“如果法官断定自己找到了‘黑猩猩从法理上来说也是人’这一‘重大发现 ’,这将是相当令人震惊的”。

不过Nonhuman Rights Project执行董事Natalie Prosin表示,无论Hercules和Leo是否能够在听讯后获得‘法律上的人格’,该组织都有意在未 来的案件中借用该法官的裁定: “我么有科学证据可以在法庭上表明大象、猿类(猩猩)、鲸鱼、以及海豚,都是拥有‘自主人格’的个体,它们 理应得到相应的‘人身自由’。本次裁定坚定了我们的观点——这些动物虽然非人类,但它们也不是某些人的私有 财产”。

文章来源: cnbe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