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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小心:邮寄枫叶卡复印件即可放弃加拿大移民身份



xinxi
12-29-2014, 10:27
由於加拿大移民部(CIC)「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请程序过於「便民」,外界担心恐被不法分子利用, 让无辜者的居留身分遭人冒名放弃。

由於「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的申请程序过於「便民」,外界担心恐被不法分子利用,让无辜者的居留身分遭人 冒名放弃。

加拿大移民部近期推出「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Voluntarily Renounce PR status)新措施,让有意放弃移民身分者采邮寄申请。

这一新政太过於「便民」,相关证明文件只要影本,费用全免,许多人担心出现弊端,例如夫妻失和或遇财物纠纷 ,新移民可能在不知情下,遭人冒名抛弃身分。

为方便有意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的人士,联邦移民部近期推出IMM5782表格,允许新移民主动抛弃永久居 民资格,且无论人在海外或境内,均可邮寄申请,且完全免费,只要移民官书面审核通过,申请人的永久居民身分 立即失效。

尽管手续简便,但有人担心这种方式极不安全,很容易衍生弊端。因为申请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例如枫叶卡( PR Card)、护照、出生证明等,只须影本即可,万一有人出於报复或恶作剧,极可能在当事人毫不知情的状况下 ,遭人冒名抛弃永久居民身分。

尽管某些人基於个人理由必须放弃加拿大永久居留权,但外界担心的情况也可能发生,例如夫妻失和或家庭成员间 有财务纠葛争,拥有公民权的一方可能藉此让对方丧失永久居民身分;与雇主或同事不欢而散或得罪他人的新移民 ,有时甚至只是个人资料外,都可能因枫叶卡与护照影本外流,让永久居民身分莫名其妙的遭撤销。

这项新措施在网路上引发讨论,有网友建议移民部应设法防堵漏洞,以免无辜人士受害,可行方案包 括∶

●申请人须送交枫叶卡原件,而非影本;

●申请人须提交放弃永久居留权的「宣誓书」(Affidavit);

●须缴纳申请费,而非免费办理;

●签证官须与申请人亲自面谈,查检所有文件正本,了解其抛弃永久居留权的原因。

民众如果想针对这项「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新措施表达关注,可致电移民部1-888-242-2100或透过电邮CPC-CTD-Ottawa@cic.gc.ca。

哪些人在抛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

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特权」(privilege),为提高其价值,联邦日前刚推出金额 高达200万元的「风险投资移民」计划,海外富豪要花费巨资才能取得枫叶卡(PR Card)。但偏偏有人取得移民身分後主动放弃,确实让许多人百思不解。

根据移民部网站,会申请主动抛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原因很多,例如:

●担任外国政府的使节或官员。

●有意取得其他国家公民权或永久居留权,而该国要求当事人放弃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

●离境过久,不符永久居民的居住条件,又不想等候签证官员裁定是否仍具加拿大永久居民资格,或想避免在入境 处(Port of Entry)被拦阻。

●不想继续在加拿大永久居留。

但前提是这些申请人必须具备另一个国家的公民权或永久居留权,才能主动放弃加国永久居留权。申请人若未满1 8岁,须获所有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方可申请。

根据新规定,移民部收到「主动抛弃永久居民身分」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且书面审核通过後,申请人的永久居 留权即被取消,不能享有相关社会福利,亦不得申请公民入籍,正在审理中的公民入籍申请亦将取消 。

但抛弃永久居留权的申请仅止於个人,不影响其家庭成员,除非他们也申请放弃。若申请人有尚在审理中的家庭团 聚(family class)移民申请案,也将立即中止,抛弃身分的申请一获准,家庭团聚申请也同时遭拒,不退还申请费。

申请人若在加国境内申请抛弃居留权,获准後身分直接转换为临时访客,无需另行申请访客签证,可继续在境内停 留六个月,若想停留更长时间,到期前须申请延签,除非取得移民部同意,否则停留期间不得工作或就学。若在海 外申请,获准後想进入加拿大须先申请访客签证


来源网站: 加拿大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