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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全面解读加拿大移民监



yimin
12-09-2014, 20:56
第一重含义:所有加拿大移民必须履行居住的义务,每个连续的6年要在加拿大境内住满4年,只要没有成为公民 ,就一直要履行这个义务。只有很少的情况下,移民可以豁免居住的义务。以下两种情况,可以豁免在加拿大境内 居住的义务:
  1.陪同加拿大公民身份的配偶在海外居住;
  2.被加拿大企业雇用派往海外工作;
  自从实行枫叶卡制度后,加拿大政府加强了对加拿大移民居住时间的监督,移民出入境信息要记录下来,如果 移民没有履行居住的义务,移民身份将被取消。加拿大移民局亦表示,以在海外留学或者就业为理由的居住期豁免 申请将不再被接受。在新的移民法实施后,关于居住期豁免个案审理有限,新移民应谨慎处理居住问 题。
  第二重含义:如果加拿大移民希望加入加拿大国籍,在申请入籍之前的4年,要在加拿大境内累积居住达3年 。这个居住要求是不能豁免的。加拿大接受双重国籍,并且入籍后就不再有居住期的限制。是否加入加拿大国籍对 在加拿大的生活没有任何实质影响,所以很多移民在加拿大居住10多年也没有入籍。家庭成员的移民监义务是分 离的,成员之间即不能替代居住,也不会互相影响。例如,主申请人没有满足居住的要求,放弃了身份,但子女和 配偶并不受影响。很多移民既想获得加拿大的身份,又不愿意放弃中国的事业,所以在移民申请的时候犹豫不决。 而实际上有很多合法的途径可以实现两全。
  【全面解读加拿大移民监--加拿大移民监的时间要求】
  如果一个人申请永久居民成功,但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加拿大,加政府就会先入为主的认为这个人不是真想要移 民,所以就会取消其永久居民身份,这也是很合理的。“加拿大移民监”的具体起算时间应该是从在中国获得签证 的那一刻开始,但这里的签证不是一般非移民签证比如学生签证,而是移民签证。而且他的意思也并不是在你必须 在加拿大呆着不能回来,而是不能大部分时间不在加拿大,比如你不能在拿到加拿大枫叶卡以后五年内超过三年不 在加拿大居住。
  加拿大要求永久居民如果要申请入籍,从申请那一天倒推4年,其中在加拿大住满3年。这其实也是合理的: 因为如果一个加拿大的永久居民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不到7成,显然值得怀疑你是否真的想要做加拿大人。如 果你正好中间离开加拿大一年半,那就再等两三年申请入籍好了。
  【全面解读加拿大移民监--如何规避加拿大移民监】
  1、陪伴加拿大移民配偶出国
  这是中国籍加拿大移民最常采用的一种方法。移民条例规定,当配偶一方是公民,另外一方居民陪伴公民(配 偶),从加拿大移民出发一起到海外,可免除境内居住。许多中国移民的做法是,妻子在加拿大移民4年中连续逗 留3年获取公民身份,而丈夫回国做生意,如果不能满足5年中在加拿大移民住满2年被剥夺永久居民身份也不要 紧,在妻子获得加拿大移民公民身份回国后,丈夫再通过陪伴妻子居住重新获取加拿大移民永久居民 身份。
  丈夫在永久居民失效后,需要登陆加拿大移民一次,这一次不是凭借失效的枫叶卡,而是凭借家庭团聚签证。 这种家庭团聚签证非常容易,不像美国的家庭团聚签证排队时期长达数年,因为申请人所有信息移民局已经确认过 一次,这样就有效的避免了加拿大投资移民移民监。
  2、由加拿大移民公司派驻海外
  理论上最好的办法是,被一个加拿大移民公司雇用,并由公司指派到中国来工作,那么在中国工作的这段时间 也可以算作境内居住的时间;或者,配偶或父母(已获得永居权)被加拿大移民联邦公共服务机构全职雇用,并派 驻到中国工作,那么你也可以作为家庭成员,陪伴他们在中国生活,而无需在加拿大移民逗留。
  这种办法看似简单易行,不过有诸多风险和不便。首先,大多数有生意的人士接受雇用的可能性很小;其次, 在以往实践中,造假较多,移民官对此类案件调查得非常严格,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交许多证明文件,需要出示公司 的商业执照、会计报告、与员工签署的雇用合同、工资单、所得税税单等,此外也要说明该公司外派你到国外去工 作的原因。